政法干警文化综合历史知识要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2012-06-19 09:27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点击: 次【导读】政法干警文化综合历史知识要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新中国刚刚成立,美国和一些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采取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封锁禁运、军事上包围威胁的政策,企图把新中国扼杀在摇篮里。
面对外交困境,新中国积极开展外加活动,同邻近国家和新兴的民族独立国家发展友好关系,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五项原则的内容为:一、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二、互不侵犯;三、互不干涉内政;四、平等互惠;五、和平共处。
1953年底,我国政府同印度就两国在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进行谈判。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第二年,周恩来访问印度和缅甸,又分别与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双方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两国关系的基本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中国外交成熟的标志;在国际舞台上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成为解决国与国之间问题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