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工作方案
2011-05-18 11:5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商丘师范学院-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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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博士后,博士,硕士;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历学位的学科和学术带头人。
(二)招聘条件
1、硕士一般应是985学校或211学校毕业,且基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专业方向与研究生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
2、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二、相关待遇
(一)博士后、博士
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和其他工作任务,除享受工资和校内岗位津贴外,还可以享受下列待遇:1、安家费和住房补贴15万元;2、根据学科专业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提供博士津贴3000-5000元;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文科和非实验性理科3万元,实验性理工科5万元;4、每年报销资料费5000元。
学校原则上不解决博士配偶的工作问题。要求学校解决配偶工作的博士,其配偶学历须在硕士以上,具体待遇另行商定;夫妻双方都是博士者,引进后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待遇只能1人享受,其他相应待遇可以兼享。
(二)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历学位的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常年招聘,待遇面议。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同时发送到人事处和应聘院系)
1、本人简历(博士后、博士、教授要求解决配偶工作的须附配偶情况);
2、学历、学位、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复印件;
3、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情况;
4、本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和电子信箱等。
四、招聘时间
1、招聘时间以河南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开通后的招聘报名时间为准。
2、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历学位的学科和学术带头人,常年招聘,不受时间限制。
五、考核与聘用
1、对应聘者资格的审查、筛选等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资格审查通过比例硕士不低于1:5,博士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给出说明理由,并由人事处给予及时回复。
2、资格审查通过者打印面试通知单,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3、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成绩按百分制给分,由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可分试讲、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在省教育厅指导下,由学校组织实施。各用人单位组织11人以上的面试工作组,负责对本专业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学校成立由院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纪检监察等单位人员组成的面试工作督导组,参与面试工作。
4、面试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教学效果、专业技能和科研情况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给分。
5、笔试、面试结束后立即核算成绩,统一报人事处,人事处将笔试、面试成绩录入系统,并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6、人事处根据考核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可以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再递补,以避免考核的人为因素。
7、人事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材料进行汇总,提交学校有关会议研究。
8、学校对拟聘人员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并报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