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市魏都区2011年公开招聘90名教师简章
2011-07-24 10:19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ha.huatu.com/ 作者:河南华图 来源:魏都区人民政府- 河南招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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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学科配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许昌市公开招聘90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共计90名(具体专业及人数见附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许昌市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任职资格要求;
5、具备以下学历或条件:
报考初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毕业学历。
6、年龄为1981年1月1日(含1日)后出生。
7、持有相关教师资格证;
8、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7月31日,每天8:30至17:30。
2、报名地点:魏都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材料:
⑴本人填写的《魏都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报考者可在魏都区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拟聘岗位要求的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等及复印件1份。报考所需各种证件、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11年7月31日。
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其中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三科共90元,信息采集费10元)。
5、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1,达不到4︰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可免交报名考务费。办理免交报名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明(原件)。
8、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9、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1年8月6日至8月7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费票据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